事项名称 | 零就业家庭认定 | ||
---|---|---|---|
事项类别 | 就业服务 | 办件类型 | 承诺件 |
服务对象 | 个人 | 承诺办理时限 | 10个工作日 |
是否收费 | 否 | ||
服务渠道 | 窗口柜台 | ||
经办层级 |
零就业家庭认定是指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对符合《内蒙古自治区就业困 难人员认定办法》中规定条件的家庭给于认定。确保零就业家庭成员及时享受各项就业援助政策。
1.城镇居民家庭内,法定劳动年龄内、有劳动能力且有 就业愿望的家庭成员均已进行失业登记;2.同一家庭户口内有2名及2名以上共同生活成员;3.无经营性、投资性收入。
《关于落实自治区党委、政府七项承诺 进一步加强对零就业家庭就业援助的通知 》
《就业服务与就业管理规定》
《关于进一步做好零就业家庭就业援助工作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