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项名称 | 经营劳务派遣业务许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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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项类别 | 劳动关系 | 办件类型 | 承诺件 |
服务对象 | 单位 | 承诺办理时限 | 10个工作日 |
是否收费 | 否 | ||
服务渠道 | 窗口柜台 | ||
经办层级 |
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经营劳务派遣业务, 应当向劳动行政部门依法申请行政许可;经许可的,依法办理相应的公司登记。未经许可,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经营劳 务派遣业务。用人单位经营劳务派遣业务的,需经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许可机关)许可后,方可开展劳务派 遣业务。
1.注册资本不得少于人民币 200万元;2.有与开展业务相适应的固定的经营场所和设施,经营场所面积不少于100平米;3.有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 定的劳务派遣管理制度;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