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项名称 | 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区内制度内关系转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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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项类别 | 关系转移 | 办件类型 | 承诺件 |
服务对象 | 个人 | 承诺办理时限 | 5个工作日 |
是否收费 | 否 | ||
服务渠道 | 窗口柜台 | ||
经办层级 |
自治区范围内机关事业单位参保人员养 老保险关系转出。
1、 转移人员无欠费信息。2 、 转移人员无未做实职业年金虚账。3、 转出单位没有做当月应收核定。4、 转入、转出地职业年金均投资运营或均 未投资运营,允许转出。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实施办法的通知》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办法的通知》
《国务院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决定》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职业年金转移接续经办规程(暂行)》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财政部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职业年金转移接续有关问题的通知》